主人房阳台算不算主阳台?
乔明茹优质答主+ 关注1. 先说结论,如果开发商销售时,未特别说明,则应视为赠送面积。 2. 再问,如果按传统思维考虑的话,这个“非标准”的“阳台”是否应该是全赠送的呢?或者说有没有理由收一部分费用呢? 我们知道,商品房的设计,是由建筑、结构、给排水电气等若干专业共同设计的产物;而规划条件,是土地挂牌前确定的,即所谓挂牌前的条件;因此,在建设之前就确定了的建筑面积是多少了(此处不涉及公共维修基金)。 而阳台又是建筑专业的一部分内容。按照建筑设计规范要求,对于外挑的阳台,其外墙的面积要计入建筑面积中,也就是说应该计入产权面积之中。 但是我们看到的实际图纸上,一般都不会出现这样的“阳台”,这是因为,这些外挑的“阳台”在实际使用过程中会存在着较大的安全隐患,且功能单一,无法满足业主的生活需求;因此,设计者将之设计为了“非标”阳台,使其不计入产权面积!这就是所谓的送面积。所以,这种“非标准”阳台的实质,就是设计者送给了业主的额外面积,当然就应该全送了。
3. 最后说,既然这个阳台,开发商没有计算进可销售的面积当中,那么其必然也不会在《购房合同》的公摊条款中明确表述出来。同时,由于《购房合同》是制式合同,不可能将所有的细节都表述清楚,否则就不需要律师了…… 所以,作为普通的购房者来说,只能自己多思考一下,多问一下自己:为什么别人有的,我没有呢?这样,可能才会在买房的道路上少些被忽悠。